第二十九章 聚灵神珠

都市修仙秘典 · 闫天行 · 第29章 · 2562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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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老者不管走到哪里都是一副仙风道骨、高深莫测的模样。他不急不慢地走到我身边,也蹲了下来,拿起一叠纸钱,一张张地往火里添着,橘红的火光映在他清瘦的脸庞上,明灭不定。他缓缓说道:“梓悦已经把小青的事告诉我了。确实,挺让人惋惜的。”

我点点头,哑着嗓子说:“谢谢伯父。您说,这世上既然有修行之人,那鬼怪和灵魂,也是真实存在的吗?”

老者摆了摆手,微微一笑,说道:“不用老叫我伯父,都把我叫老了。你要不嫌弃我这把老骨头,就喊我一声赵叔吧。”

我心中燃起一丝希望——为了找到挽回小青的办法,哪怕只有一丝一毫的可能,我也绝不会放弃。我赶忙改口,郑重地喊了一声:“赵叔!”

赵叔转过头,笑眯眯地看着我,目光中带着几分赞许,又带着几分怜惜,缓缓说道:“这姑娘确实可怜。念在你情深义重,她也心怀正道,老夫就成全你这份因果吧。”说完,他抬起右手,五指在空中凌空一旋。空气竟被硬生生撕开了一个透明的漩涡,一道柔和的白光从中闪过。再看赵叔的手心,已经凭空多了一枚洁白无瑕的珠子,莹润剔透,散发着淡淡的光晕。

赵叔托着那枚珠子,缓缓说道:“这是聚灵珠,我教圣物。只有分堂长老一级的人物才能持有,外人是无从得知的。”

我和赵梓悦一脸惊讶地望着那枚珠子,我赶忙问道:“赵叔,这聚灵珠是做什么的?”

赵叔将珠子放在指尖轻轻转动,缓声说道:“按道家的理论,魂属阳,魄属阴。人身有三魂七魄。七魄是尸狗、伏矢、雀阴、吞贼、非毒、除秽、臭肺,它们各司其职,负责人的感官和肉身运转。

而三魂,是胎光、爽灵和幽精。这胎光源于母体,属先天一炁,藏于祖窍灵光之中;爽灵来自太虚;幽精则是鬼怪精魄转世投胎而来——这也是为什么有人偶尔能想起前世的记忆,但也只是只言片语罢了。

人死之后,胎光消散,爽灵归还太虚,而幽精则会渐渐散逸于天地之间。除非这个人生前阴性的力量极重,比如执念、怨念、仇恨、愿力等等,幽精便不会消散,化成我们所说的‘鬼’。

它们终日聚集在阴气旺盛的地方,常年不见阳光之处、水库、老坟周围,以吸食阴性力量为生。当一个人常年熬夜、纵欲无度时,阳气衰弱而阴气旺盛,再走夜路就容易撞鬼。因为鬼魂需要吸食此人身上的阴性能量来维持自身,不过多半也没什么大碍,无非是变倒霉些、体质变差,严重的可能会感冒发烧,甚至产生幻觉。不过,鬼也是可以修炼的,修到极致便是阴神——正好对应了道家修炼的另一个目标,阳神。”

我听完这番话,内心颇受震撼。平常总听人说撞鬼撞鬼,原来这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。不过这老头明明是画骨教的,怎么对中原道家的修炼体系如此了如指掌?看来这画骨教和中原各派之间,还有不少我不知道的渊源。赵叔似乎一眼就看穿了我心中所想,眼睛微微一眯,精光内敛,似笑非笑地看着我,也不解释。

我也不怕他看穿我的心思,因为此刻没有什么比能复活小青更重要的了。我赶忙追问道:“那这枚珠子,到底是做什么用的?”

赵叔顿了顿,继续说道:“人死后,三天之内三魂七魄会逐渐消散,七天之后则会回魂。方才我用这聚灵珠,将小青的三魂七魄尽数聚在其中。这枚珠子,我交给你。日后你的修为境界到了,自然能够激活它。到那时,你便可以引她出来,教她修炼法门,让她重新凝聚成形。到那一天,她再回到这世上,也未尝不可。”

说完,他把珠子递到我面前。我欣喜若狂,眼泪不受控制地啪嗒啪嗒往下掉,伸出颤抖的双手,小心翼翼地接过珠子,像捧着这世上最珍贵的宝物。我将它妥帖地收进内侧的衣兜里,用手掌紧紧按住,仿佛能感受到那里面沉睡着一个小小的、等待被唤醒的生命。赵梓悦也一脸开心地看着我,眼角泛着泪光,轻声说道:“太好了!”

“嗯!”我重重地点了点头,在心里暗暗发誓:从今往后,这枚珠子,我就是睡觉也不能离身。一定要努力,早日将小青救回来。

收好珠子,我站起身,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泪痕,努力挤出一个笑容,说道:“走吧,村民给咱们办了庆功宴,咱们怎么也得去露个面啊。”

赵梓悦点点头,也笑了起来:“哈哈哈,经过昨日那场大战,我真气消耗太大了,现在也确实饿得前胸贴后背了。走吧,去大吃一顿。”

赵叔欣慰地笑了笑,负手而立,说道:“你们去吧。年轻人的热闹,我这把老骨头就不掺和了。”

我和赵梓悦一前一后下了山。一路上,我恨不得走两步就把那枚珠子掏出来看一看,生怕它磕了碰了。最后赵梓悦实在看不下去了,没好气地说:“你放心吧,你也太小看聚灵珠的结实程度了。别说磕磕碰碰,就是用大法术狂轰滥炸、用大卡车来回碾,都不会有一丝裂痕的。刚才我爹亲口告诉我的。”

我这才放下心来,连连点头:“那就好,那就好。”

一路下山,庆功宴就设在村子中间那条碎石路上。几张旧木桌拼成一长排,摆了满满七八桌,桌面擦得干干净净,在正午的阳光下泛着木头的本色。

老奶奶和珠珠坐在中间那张桌旁,正朝我们这边张望,远远地就冲我们招手。我俩赶忙快步跑了过去,还没走近,一股浓郁的香味便扑鼻而来。桌子上摆满了各种山珍野味,有村民从山里猎来的野兔炖得酥烂,有清晨刚采的蘑菇和野菜还带着露水的清甜,有自家散养的溜达鸡和土猪肉,红烧的、清炖的、酱卤的,一盆一盆地往上端。

那会哪有什么预制菜,每一样都是实打实的真材实料,香得人恨不得当场翻个跟头。

我一屁股坐在木凳上,那老旧的木凳被我坐得猛晃了一下,差点没把我掀翻在地,惹得众人一阵哄堂大笑。我摸了摸旁边珠珠的小脑袋,又跟桌上几位老人打了个招呼,宴席便正式开始了。我挺喜欢这种聚会,无论是红事还是白事,一桌人围坐在一起,推杯换盏,尽是人间的烟火气。

席间,乡亲们轮番端着杯子来敬我,每个人都说着感激的话,好不热闹。每一张脸上都洋溢着发自内心的笑容,三三两两地商量着搬家的计划,有的说要去投奔城里的亲戚,有的说想在镇子上开个小买卖,有的已经在盘算着给孩子找个好学校了。当然,喝的不是酒,只是村民自己酿的野果汁,酸酸甜甜的,入口清爽,非常好喝。我到现在也不怎么喝酒,凡事都要保持清醒——当然,除了后来去文始道偷醉仙酿的那次。

聚会一直持续到午后,饭菜的香味和人们的欢笑声在碎石路上久久不散,直到太阳开始偏西,众人才渐渐散去。几个手脚勤快的村民张罗着收拾碗筷桌椅,我和赵梓悦则慢慢走回了老奶奶家。这几天我一直借宿在这里,对院子里的一草一木、一砖一瓦,熟悉得都快赶上自己家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