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两个泼皮

类地星球 · 古时水 · 第27章 · 2371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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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人正听那说书老人讲武城故事,掌柜过来告诉二人,空出一张床位来。

李不栖笑着对刘累道:“这下好了,你不用睡地铺了。”

这对刘累可不是什么好消息,没奈何,只得去李不栖房里取了枪和行李,跟着掌柜来到他的睡处。

却是一个大通间,睡有七八个人,空气污浊不堪。

“这还如睡地上呢。”刘累叹了一口气,“既来之则安之吧。”他将大枪靠在床头,行李塞在床底,倒头就睡。

“原来睡你这个铺位的小伙子,下午在大街上和人争斗,被人一剑刺穿,你才得了这个床位。”邻床的客人告诉刘累。

“那个小伙子火气旺,他是自己找死,要比武的话,就应该上擂台去比,而不是在大街上。真正的高手,是不屑于在大街上和人打架的。”又一个客人说道。

“真正的高手,谁还住这黑不隆冬又不透气的大通间?他们住着带院子的房间,还带着仆人伺候。”

刘累用被子将头蒙了起来,被子有一股霉味,他不得不将脑袋露了出来。

呼噜声,磨牙声,放屁声,还有人在梦中恐怖的叫喊……一夜的好梦都被搅碎了、揉乱了。

刘累很早就起床了,因为实在不愿意和这些人躺在一起。他携着枪,将斧头别在腰间,来到大街上。这里是武城,别的都可以不带,保命的家伙不能离手。

清晨的薄雾,轻纱般地笼罩着武城。街上的生意人,已经开始忙碌起来,做生意从不嫌早,赚的都是辛苦钱。

“撮毛虎来了,快躲!”几个行人早就躲了,生意人开始掩了门户。

迎面撞来了一个黑黢黢的大汉,手里拎着一根大棍,敞开胸脯,胸脯上长着一丛乱蓬蓬的金毛。

“这人起这么早,大概是肚子饿了,和我一样出来觅食的。”刘累心想。

大汉胸脯上的长毛,真像一团枯茅草,难怪人称“一撮毛”。

一撮毛拦住了刘累,盯着刘累手中的大枪,道:“这枪莫不是偷来的?”

刘累不理他,继续往前走,与一撮毛擦肩膀而过。

一撮毛一伸手,扯住了他的大枪。刘累只得停住脚步。

一撮毛喝道:“爷爷问你话呢,你为何不理?”

“我不认识你,为何要理你?”

“这枪是我的了。”

“为何?”

“命重要,还是枪重要?”

“都重要。”

“那你的命和你的枪我都要了。”

“有本事你拿走。”

“小子,你胆子还挺大的,从来没有人敢这么和爷爷说话。看我怎么用棍子砸扁你!”

一撮毛松开了枪,举棍要砸刘累。

比武要上擂台,在大街上和一个泼皮打架,太掉份。何况,这大街上还没有几个观众。

“住手!”刘累喊道。

“为何要住手?你要给我枪么?”

“我和你打个赌,如果你赢了,这枪送给你。”

“怎么个赌法?”

“你看见我腰上的这把斧子么?你站在二十步外,我一斧子把你胸前的一撮毛剃得干干净净。”

“小子,你想借机逃跑吧?”

“我不跑。”刘累看见前面三十步处有一棵古槐,他一扬手,大枪向古槐飞去,扎进古槐的躯干里,枪杆还在颤动。

“要是我输了,你把枪拔走。”

一撮毛吃了一惊,他是个莽汉,心想这枪扎树是一回事,斧子剃毛是另外一回事。

他拖着大棍往后退了二十来步,喊道:“来吧!”

“把肚皮侧一下,不然会开膛破肚的!”

一撮毛手持大棍,眼睛死死地盯着刘累的手。

说时迟,那时快,刘累拔出斧子,掷了出去,那斧子飞旋着,风一样奔向一撮毛的肚皮。

一撮毛吓得本能一侧身,那斧子擦着他的肚皮就过去了,扎在那棵古槐的树干上。

一撮毛低头一看,发现他肚皮那撮他引以为傲的金毛不见了。他吓得魂飞魄散,拖着大棍就走。

刘累哈哈笑了起来,过去从古槐上取了枪斧,对古槐说了声:“委屈古槐兄了。”

刘累在街上逛了一会儿,太阳出来了,街上的人多了起来,刘累想着李不栖这个点应该起来了。于是在早点铺上买了胡饼、包子、五色糕,店家用荷叶包了,刘累拎着回到客栈。

果然,李不栖已经起来了,她刚洗了头,站在院子的日光里,正用一块干布擦头发,温和的朝阳照着李不栖,有点氤氲感。

有一名男子背靠着廊柱,怀抱着一把剑,正目不转睛地注视李不栖。

又一个泼皮无赖!

刘累大怒,正欲发作,却见李不栖一只手用干布包着头发,一只手向刘累摇晃示意。

别人不怀好意看她,李不栖自己都不生气,我为什么要生气?刘累安慰起自己来,和那个男子一起欣赏李不栖打理头发。

李不栖将头发擦干后,开始用一把檀木梳梳头发,她的发长及腰,又黑又亮,像一道黑色瀑布,白皙的脖颈忽隐忽现。

刘累欣赏一会李不栖梳头,又看那男子几眼。刘累终于知道了李不栖为何不赶那男子走,那男子长得实在是太好看了,是刘累来到此处世界见到的最好看的一个男子。

刘累瞪着那男子,心里的不爽快越来越浓重。那男子对他视而不见,眼光只在李不栖的身上。李不栖似乎很享受。

李不栖打理好头发,正要和那人打招呼,那人却转身出去了。

“我买了早点,有你爱吃的五色糕。”

刘累将早点摊在院子里的木桌上,两人开始吃早点。

“刚才那个男子不怀好意看你,我要赶他走,你为何不让?”

“你没有看见他手中那的把剑么?”

“我倒没仔细看。”刘累确实没仔细看,刚才他只是在恼怒地瞪着那个人,希望那人快走。

“那剑是一把古剑,隔着十几步远,我都能感到剑气逼人。甚至是我那剑,也起了凤鸣之音。此剑的主人,必是豪侠。”

“豪侠?豪侠还盯着你看。他和大街上的泼皮无赖有什么两样?”

“不跟你说了,你就是个呆子!”

他们在阳光里用早餐。夏末早晨的阳光,不热不凉,正好。

“我们在这座城市买所房子吧,我每天给你买早餐。我们还可以在这里欣赏这个世界上最顶级的赛事。”

“好啊。不过你得自己住,或者你找一个女孩和你一起住。”

“那还是算了吧。”刘累有些失望,“你为何不喜欢这座城市?”

“这个城市太冷硬,太血腥。”

“你喜欢什么样子的城市?”

“你看过《看不见的城市》那本书么?”

“没有。”

“等你游历过五大部洲的城市时,我再告诉你我所喜欢的城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