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章 不用逃了
当陈风在合胜堂大门前叫板之时,叶府之中迎来了一位客人。
月县万宝楼的金三钱金掌柜前几日听闻叶老爷旧疾痊愈,特意上门道喜。
此时这二人在后花园中喝酒赏花,细赏泉鸣。
“来,尝尝这桂花酒,这酒可是我特意为叶兄寻来的,二十年佳酿!”金三钱给叶南天斟了满满一杯桂花酒。这酒水入杯,桂花花香随着这酒水的激荡,在酒桌上快速氲开,涌入了叶南天的鼻子里。
叶南天一闻到这桂花香味,不由得深深一吸,长长一叹,捧起酒杯便一饮而尽。
“好酒啊!从来没喝过如此香醇的桂花酒。”叶南天捧着酒杯,咂着嘴巴,意犹未尽。
见叶南天喜欢,金三钱又给他倒了一杯。
“叶兄喜欢,那便喝个痛快。叶兄腹痛多年,也是许久没如此畅饮过了吧。”
“是啊是啊!”叶南天又将这杯酒一饮而尽。“莫说是喝酒了,就是饭都没痛快吃过。金兄可不知道,我痊愈之后精神饱满,每日都能吃下三大碗米饭!连夫人都笑我,跟饿了几年似的。”
“听少安说,这次治愈叶兄的是一个江湖半仙。也是难得啊!这么多年了,找了这么多江湖半仙,叶兄终于是找了个真的。”
叶南天闻言无奈一叹:“我也是无可奈何啊!齐神医都治不好的杂症,我也只能从这些江湖半仙里碰碰运气了,而且不凡一片孝心,我总不能试也不试便将人赶走吧。”
金三钱喝了一口酒,又吃了一口菜,眯着眼打趣起叶南天来:“那这回治好了叶兄的这半仙,到底是什么来路?可别像几年前那个半仙似的,诓骗了叶兄吃了几年的鱼胆。”
被金三钱提起了旧事,叶南天老脸一红,反驳道:“谁叫那半仙有些唬人的手段。别的半仙就靠着一张嘴,那半仙也是胆大,先是作弄了我府上几日,将我叶府上下吓得人心惶惶,后又以驱鬼之名找上门来。若不是遇到了陈仙人,我怕是这辈子都要信了那江湖骗子的鬼话!”
说着,叶南天面色一变,左手握拳在桌子上一锤,恨恨说道:“若是让我得知了那骗子的下落,我定将他送进官府,严刑伺候!”
二人正聊着,管家叶福顾不上礼节,慌慌张张地闯入了后花园,闯到了这亭子下,喘着粗气对叶南天道:“叶、叶老爷,陈仙人在鬼街跟合胜堂闹起来了!”
“什么?”叶南天心中大惊,当啷一声,酒杯脱手,摔到桌上,酒水洒了他一身。“他怎么惹到了合胜堂?”
叶福将陈风在合胜堂门口喊的那一段檄文道给了叶南天。
叶南天先是一愣,而后大笑起来,连连拍手赞道:“好啊!好啊!骂的好啊!想不到这陈仙人竟有如此胆识!与那些江湖骗子果然不同!你去,赶紧让沈护院带人过去,一定要保住陈仙人!还有,让赵县令带人过去!他作为肥县县令,这等分内之事,他责无旁贷!”
“是!”
得了叶南天的命令,叶福又匆匆离开了后花园。
待叶福走后,金三钱这才问道:“叶兄,这合胜堂虽不过是地痞无赖组成的帮派,但在鬼街中人数众多,势力甚大,那雷龙更是武技高强,在鬼街又经营了三十年······叶兄与合胜堂向来井水不犯河水,为了那半仙与合胜堂交恶,值得吗?”
“金兄可是不知那仙人啊!金兄见了那仙人,自是知道,他与其他江湖半仙完全不同,那是真仙人啊!”叶南天话音一落,摆正酒杯,抓起酒壶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。
叶南天将这杯酒一饮而尽后,笑容散去,面露肃色,沉声说道:“合胜堂虽然只窝在鬼街,但他雷龙,总该为自己一手打出来的基业,在他的百年之后谋一个长久。他虽是看着与我差不多大,但已是年过半百,他已经经营了三十年,也屈居了鬼街三十年,忍了三十年。以他的性格,能隐忍三十年已是出人意料了,他等不了多久了。这五华镇虽大,但只容得下一只老虎。这一天,不论有没有陈仙人,都是迟早的事。”
“叶兄也无需担心,他虽然武技高强,但手下也不过一群地痞无赖,只能依附于鬼街,这五华镇内,他合胜堂再厉害也不过一群野狗罢了。”
“但是金兄可要知道,纵使野狗,成群了可就成了狼了。一群以恶逐利之徒,纵使胆小,聚成了群,难保不会做什么事。合胜堂的地痞,在这雷龙的手底下,已经隐有狼群之势了。”
自陈风在合胜堂门口叫板,到沈卫沈护院带人来至鬼街,不过过了两刻钟,在这两刻钟内,鬼街路口已经围满了围观百姓。
当沈卫穿过拥挤的人群,看到那空荡荡的鬼街上,就在那合胜堂门口,那只在耳闻之中的合胜堂堂主,此刻正与陈风斗在一起。
这合胜堂堂主雷龙他也是听过,雷龙此人没有人知道老家在什么地方,只知他十五岁时便在鬼街闯出了一些名声。
那时候他聚集了一群与他一边大的孩子,在鬼街中净干些小偷小摸的勾当。尽管那时他不过十五六岁,但力气已超出同龄人许多,与人争斗起来更是出手狠辣,不留情面,这让那些在鬼街混了十几年的老混混更为忌惮,常常见了就远远绕开,生怕触了这小杀神的霉头。
从小偷小摸开始,到一拳一脚打出了名堂,又一刀一棍砍出了这合胜堂,统治了鬼街三十余载。连捕快都不敢只身入鬼街拿人,若是查案,都先要与合胜堂旗下四帮通个风,由合胜堂代为拿人。
就这样一人这样一帮,此时竟被一江湖半仙在门前叫板,此时竟与雷龙斗得是难解难分。
沈卫远远看着,看这二人的打斗,一时之间竟忘了上前相助。
只见那合胜堂门口,雷龙手握九环大刀,刀刃带风,刀影生寒,朝着陈风的面门、脖颈、腰腹疾砍而去,招招带着杀机。
而陈风却身如游龙,脚底生风,在这刀影之中上下翻腾,从这严密杀机之中窥得一丝生机。
每每刀锋落下,众人皆以为此刀之下必然人头落地,然而这刀锋每次都是擦衣而过,连皮毛都未伤分毫。
“这小子!这小子不只是江湖骗子!”铛的一声,刀锋落地,砖石破碎,雷龙目光锁着陈风,热浪却灌出了鼻腔。“这小子,虽然明显没什么打架经验,步伐也是凌乱无比,但身手却异常敏捷,身材虽然瘦小,气力却异常深厚,气息也格外绵长。几十回合了,竟然看不出丝毫疲惫。难道是隐藏的武林高手?不对,即便是武林高手,二十来岁的年纪也练不到这种程度。我十二岁开始习武,如今这云泥心法和乱刀十八式早已炉火纯青,我虽未入过武林,但以我的身手,武林之中即便成不了顶尖,那也是排名中等。一个二十来岁的毛头小子怎能敌得过我四十多年的苦习!”
雷龙虽是面色如常,但他知道自己的呼吸早已凌乱,气力已消耗了大半。
雷龙知道自己的状态,陈风也看得出来雷龙的状态。
他看出了雷龙呼吸节奏变了,看出了招招的间隔迟了,看出了出招的动作顿了。
但他只是看了出来,也仅能看了出来。
此时的他虽然呼吸有序,气息平稳,但他也知道自己光是躲避便已是竭尽全力。
“不愧是合胜堂老大啊!”陈风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黑铁棍。黑铁棍上留着三道明显的刀痕,其中一道刀痕深至一半,只怕再有几刀,这黑铁棍便断了。“不但一棍子没敲到他,要不是有这铁棍,这三刀怕是要砍到我身上了。我还以为只是新手村的小Boss,就算敌不过,平手总该可以吧。一个江湖帮派老大,你习什么武啊!这么厉害做什么!还是没打过架啊!要是打过架,应该不至于这么狼狈了。看刀砍了过来,明明有几次机会的,一害怕给忽视了,就知道躲。三刻了,叶家和衙门还不来吗?”
陈风瞥了眼鬼街路口,却见有一群人在那围观的众人前,就在自己的不远处,其中几人看着眼熟。
正待他思考这些人是不是叶家的人时,只听到对面一声暴喝:“小子!受死吧!”
吼声还未至,刀锋便已到身前。
陈风心道大意了,连忙举棍格挡。
只听叮的一声,黑铁棍应声而断。
刀锋落下,噗的一声,砍在了陈风的肩头。
鲜血喷溅了雷龙一脸,衬得他的笑容狰狞骇人。
“小子,给老子死吧!”雷龙一手按着刀背,用力往下压去。
陈风一手抓着刀刃,对雷龙却是咧嘴一笑。
“原来,也不是很疼啊!”
雷龙见陈风这时候还能笑得出来,心头一凛,下意识就要抽刀离开,可这刀却被陈风死死抓在手里。
又听得噗的一声,那截断了的黑铁棍插进了雷龙的腹部。
腹中绞痛涌入心头,下意识想要逃离,却又被陈风给死死抓住了胳膊。
这二人便一刀一棍僵在了原地。
鲜血滑落,滴在地上。
鬼街之中,再次陷入了寂静之中。
也不知过了多久,许是不过又是一刻,许是过了一个时辰。
在鬼街街口看热闹的众人眼中,那雷龙再也支撑不住,双眼一闭,身子一软,便瘫倒在地上昏死过去。
陈风将那九环大刀扔在一边,看着站在合胜堂门口已被震住的合胜堂众人,咧嘴一笑,放声喊道:“天作孽,犹可违;人作孽,不可恕!”
他一伸手,对身后的萧楚楚道:“那金丝绢,拿来。”
萧楚楚早被陈风与雷龙这一战给看呆了,即便雷龙倒地了都没回过神来。
见陈风开口,她一边翻出金丝绢,一边冲上前去扶住了陈风。
“你伤得太重······”
她话未说完,就见陈风竟将那金丝绢扯成了碎片,甩手扔在了合胜堂众人的面前。“你们不是为了这等俗物吗?俗物就这些,继续抢吧!”
“是金子!”合胜堂众人之中有人反应了过来,看着地上那些成了碎片的金丝绢。“是金子!”
其他人也反应了过来,连忙扑了过去,与其他人抢夺起了那零零散散的金丝碎片。
一时之间,合胜堂前又陷入了混乱之中,无一人去管躺在地上昏死过去的合胜堂堂主。
陈风一瞥鬼街路口,对萧楚楚低声道:“我们,不用逃了。”
说完,陈风也晕了过去。
陈风晕倒后,鬼街街口又是一阵嘈杂,原是县衙捕快也带人赶了过来。
月县万宝楼的金三钱金掌柜前几日听闻叶老爷旧疾痊愈,特意上门道喜。
此时这二人在后花园中喝酒赏花,细赏泉鸣。
“来,尝尝这桂花酒,这酒可是我特意为叶兄寻来的,二十年佳酿!”金三钱给叶南天斟了满满一杯桂花酒。这酒水入杯,桂花花香随着这酒水的激荡,在酒桌上快速氲开,涌入了叶南天的鼻子里。
叶南天一闻到这桂花香味,不由得深深一吸,长长一叹,捧起酒杯便一饮而尽。
“好酒啊!从来没喝过如此香醇的桂花酒。”叶南天捧着酒杯,咂着嘴巴,意犹未尽。
见叶南天喜欢,金三钱又给他倒了一杯。
“叶兄喜欢,那便喝个痛快。叶兄腹痛多年,也是许久没如此畅饮过了吧。”
“是啊是啊!”叶南天又将这杯酒一饮而尽。“莫说是喝酒了,就是饭都没痛快吃过。金兄可不知道,我痊愈之后精神饱满,每日都能吃下三大碗米饭!连夫人都笑我,跟饿了几年似的。”
“听少安说,这次治愈叶兄的是一个江湖半仙。也是难得啊!这么多年了,找了这么多江湖半仙,叶兄终于是找了个真的。”
叶南天闻言无奈一叹:“我也是无可奈何啊!齐神医都治不好的杂症,我也只能从这些江湖半仙里碰碰运气了,而且不凡一片孝心,我总不能试也不试便将人赶走吧。”
金三钱喝了一口酒,又吃了一口菜,眯着眼打趣起叶南天来:“那这回治好了叶兄的这半仙,到底是什么来路?可别像几年前那个半仙似的,诓骗了叶兄吃了几年的鱼胆。”
被金三钱提起了旧事,叶南天老脸一红,反驳道:“谁叫那半仙有些唬人的手段。别的半仙就靠着一张嘴,那半仙也是胆大,先是作弄了我府上几日,将我叶府上下吓得人心惶惶,后又以驱鬼之名找上门来。若不是遇到了陈仙人,我怕是这辈子都要信了那江湖骗子的鬼话!”
说着,叶南天面色一变,左手握拳在桌子上一锤,恨恨说道:“若是让我得知了那骗子的下落,我定将他送进官府,严刑伺候!”
二人正聊着,管家叶福顾不上礼节,慌慌张张地闯入了后花园,闯到了这亭子下,喘着粗气对叶南天道:“叶、叶老爷,陈仙人在鬼街跟合胜堂闹起来了!”
“什么?”叶南天心中大惊,当啷一声,酒杯脱手,摔到桌上,酒水洒了他一身。“他怎么惹到了合胜堂?”
叶福将陈风在合胜堂门口喊的那一段檄文道给了叶南天。
叶南天先是一愣,而后大笑起来,连连拍手赞道:“好啊!好啊!骂的好啊!想不到这陈仙人竟有如此胆识!与那些江湖骗子果然不同!你去,赶紧让沈护院带人过去,一定要保住陈仙人!还有,让赵县令带人过去!他作为肥县县令,这等分内之事,他责无旁贷!”
“是!”
得了叶南天的命令,叶福又匆匆离开了后花园。
待叶福走后,金三钱这才问道:“叶兄,这合胜堂虽不过是地痞无赖组成的帮派,但在鬼街中人数众多,势力甚大,那雷龙更是武技高强,在鬼街又经营了三十年······叶兄与合胜堂向来井水不犯河水,为了那半仙与合胜堂交恶,值得吗?”
“金兄可是不知那仙人啊!金兄见了那仙人,自是知道,他与其他江湖半仙完全不同,那是真仙人啊!”叶南天话音一落,摆正酒杯,抓起酒壶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。
叶南天将这杯酒一饮而尽后,笑容散去,面露肃色,沉声说道:“合胜堂虽然只窝在鬼街,但他雷龙,总该为自己一手打出来的基业,在他的百年之后谋一个长久。他虽是看着与我差不多大,但已是年过半百,他已经经营了三十年,也屈居了鬼街三十年,忍了三十年。以他的性格,能隐忍三十年已是出人意料了,他等不了多久了。这五华镇虽大,但只容得下一只老虎。这一天,不论有没有陈仙人,都是迟早的事。”
“叶兄也无需担心,他虽然武技高强,但手下也不过一群地痞无赖,只能依附于鬼街,这五华镇内,他合胜堂再厉害也不过一群野狗罢了。”
“但是金兄可要知道,纵使野狗,成群了可就成了狼了。一群以恶逐利之徒,纵使胆小,聚成了群,难保不会做什么事。合胜堂的地痞,在这雷龙的手底下,已经隐有狼群之势了。”
自陈风在合胜堂门口叫板,到沈卫沈护院带人来至鬼街,不过过了两刻钟,在这两刻钟内,鬼街路口已经围满了围观百姓。
当沈卫穿过拥挤的人群,看到那空荡荡的鬼街上,就在那合胜堂门口,那只在耳闻之中的合胜堂堂主,此刻正与陈风斗在一起。
这合胜堂堂主雷龙他也是听过,雷龙此人没有人知道老家在什么地方,只知他十五岁时便在鬼街闯出了一些名声。
那时候他聚集了一群与他一边大的孩子,在鬼街中净干些小偷小摸的勾当。尽管那时他不过十五六岁,但力气已超出同龄人许多,与人争斗起来更是出手狠辣,不留情面,这让那些在鬼街混了十几年的老混混更为忌惮,常常见了就远远绕开,生怕触了这小杀神的霉头。
从小偷小摸开始,到一拳一脚打出了名堂,又一刀一棍砍出了这合胜堂,统治了鬼街三十余载。连捕快都不敢只身入鬼街拿人,若是查案,都先要与合胜堂旗下四帮通个风,由合胜堂代为拿人。
就这样一人这样一帮,此时竟被一江湖半仙在门前叫板,此时竟与雷龙斗得是难解难分。
沈卫远远看着,看这二人的打斗,一时之间竟忘了上前相助。
只见那合胜堂门口,雷龙手握九环大刀,刀刃带风,刀影生寒,朝着陈风的面门、脖颈、腰腹疾砍而去,招招带着杀机。
而陈风却身如游龙,脚底生风,在这刀影之中上下翻腾,从这严密杀机之中窥得一丝生机。
每每刀锋落下,众人皆以为此刀之下必然人头落地,然而这刀锋每次都是擦衣而过,连皮毛都未伤分毫。
“这小子!这小子不只是江湖骗子!”铛的一声,刀锋落地,砖石破碎,雷龙目光锁着陈风,热浪却灌出了鼻腔。“这小子,虽然明显没什么打架经验,步伐也是凌乱无比,但身手却异常敏捷,身材虽然瘦小,气力却异常深厚,气息也格外绵长。几十回合了,竟然看不出丝毫疲惫。难道是隐藏的武林高手?不对,即便是武林高手,二十来岁的年纪也练不到这种程度。我十二岁开始习武,如今这云泥心法和乱刀十八式早已炉火纯青,我虽未入过武林,但以我的身手,武林之中即便成不了顶尖,那也是排名中等。一个二十来岁的毛头小子怎能敌得过我四十多年的苦习!”
雷龙虽是面色如常,但他知道自己的呼吸早已凌乱,气力已消耗了大半。
雷龙知道自己的状态,陈风也看得出来雷龙的状态。
他看出了雷龙呼吸节奏变了,看出了招招的间隔迟了,看出了出招的动作顿了。
但他只是看了出来,也仅能看了出来。
此时的他虽然呼吸有序,气息平稳,但他也知道自己光是躲避便已是竭尽全力。
“不愧是合胜堂老大啊!”陈风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黑铁棍。黑铁棍上留着三道明显的刀痕,其中一道刀痕深至一半,只怕再有几刀,这黑铁棍便断了。“不但一棍子没敲到他,要不是有这铁棍,这三刀怕是要砍到我身上了。我还以为只是新手村的小Boss,就算敌不过,平手总该可以吧。一个江湖帮派老大,你习什么武啊!这么厉害做什么!还是没打过架啊!要是打过架,应该不至于这么狼狈了。看刀砍了过来,明明有几次机会的,一害怕给忽视了,就知道躲。三刻了,叶家和衙门还不来吗?”
陈风瞥了眼鬼街路口,却见有一群人在那围观的众人前,就在自己的不远处,其中几人看着眼熟。
正待他思考这些人是不是叶家的人时,只听到对面一声暴喝:“小子!受死吧!”
吼声还未至,刀锋便已到身前。
陈风心道大意了,连忙举棍格挡。
只听叮的一声,黑铁棍应声而断。
刀锋落下,噗的一声,砍在了陈风的肩头。
鲜血喷溅了雷龙一脸,衬得他的笑容狰狞骇人。
“小子,给老子死吧!”雷龙一手按着刀背,用力往下压去。
陈风一手抓着刀刃,对雷龙却是咧嘴一笑。
“原来,也不是很疼啊!”
雷龙见陈风这时候还能笑得出来,心头一凛,下意识就要抽刀离开,可这刀却被陈风死死抓在手里。
又听得噗的一声,那截断了的黑铁棍插进了雷龙的腹部。
腹中绞痛涌入心头,下意识想要逃离,却又被陈风给死死抓住了胳膊。
这二人便一刀一棍僵在了原地。
鲜血滑落,滴在地上。
鬼街之中,再次陷入了寂静之中。
也不知过了多久,许是不过又是一刻,许是过了一个时辰。
在鬼街街口看热闹的众人眼中,那雷龙再也支撑不住,双眼一闭,身子一软,便瘫倒在地上昏死过去。
陈风将那九环大刀扔在一边,看着站在合胜堂门口已被震住的合胜堂众人,咧嘴一笑,放声喊道:“天作孽,犹可违;人作孽,不可恕!”
他一伸手,对身后的萧楚楚道:“那金丝绢,拿来。”
萧楚楚早被陈风与雷龙这一战给看呆了,即便雷龙倒地了都没回过神来。
见陈风开口,她一边翻出金丝绢,一边冲上前去扶住了陈风。
“你伤得太重······”
她话未说完,就见陈风竟将那金丝绢扯成了碎片,甩手扔在了合胜堂众人的面前。“你们不是为了这等俗物吗?俗物就这些,继续抢吧!”
“是金子!”合胜堂众人之中有人反应了过来,看着地上那些成了碎片的金丝绢。“是金子!”
其他人也反应了过来,连忙扑了过去,与其他人抢夺起了那零零散散的金丝碎片。
一时之间,合胜堂前又陷入了混乱之中,无一人去管躺在地上昏死过去的合胜堂堂主。
陈风一瞥鬼街路口,对萧楚楚低声道:“我们,不用逃了。”
说完,陈风也晕了过去。
陈风晕倒后,鬼街街口又是一阵嘈杂,原是县衙捕快也带人赶了过来。